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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产品进口必须符合国家标准

1998-04-24 来源:光明日报 刘敬智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4月23日讯(记者刘敬智)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我国刚刚制定的《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》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这几年,随着进口产品愈来愈多,我国在执法中发现,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进口商品在市场上经常出现,有些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进口产品合格率很低,有些已经淘汰的落后产品,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,已经失去使用价值的二手产品,一起涌入了我国市场,严重地危害着用户和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,使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。为此,《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》规定:进口的机电产品必须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,即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,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,并明确规定以实行进口单位自检为主的原则,然后向有关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,进口单位凭备案证书再到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机构办理进口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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